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,银盏林场,区直局以上单位:
2015年,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真抓实干,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,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,较好地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我区对各街镇(场)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,结合省、市对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评定,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省、市及我区的考评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先进单位
(一)东城街代表清城区接受省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,成绩显著,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;龙塘镇、石角镇在2015年度清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达标,成绩显著,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。对以上三个街镇,区委、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奖励东城街5万元,龙塘镇、石角镇各2万元;奖励东城街大塱村、平安社区、金湖社区、龙塘镇民平村、石角镇灵洲村各1万元。
(二)经区综合考评,凤城街凤桂园社区、石狮社区、向群社区、麦围社区,东城街青云社区、莲发社区、澜水村、长埔村,洲心街沥头村、光明社区、连江社区、启明社区,横荷街大有村、横荷社区,源潭镇迎咀村、连塘村、秀溪社区、新田社区,龙塘镇龙塘社区、银盏村、井岭村,石角镇城中社区、石岐村、新基村、黄布村,飞来峡镇江口社区、黄洞村、西坑村、高塱村,银盏林场石硖工区等30个村、社区(工区),在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达标,出生人口控制效果好,成绩显著,给予通报表彰,分别奖励1万元。
二、表扬单位
经区综合考评,区委区府办、区纪委(区监察局)、区委组织部、区委宣传部、区法院、区发展和改革局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(区科技局)、区教育局、区民政局、区财政局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区农业局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区统计局、区水务局、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区林业局、区公安分局、区扶贫办、区工商局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区司法局(区法制局)等25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凤城街、洲心街、横荷街、源潭镇、飞来峡镇、银盏林场及其余区直(含下属事业、驻区)单位,在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达标,成绩较好,给予通报表扬。
三、批评单位
经区综合考评,凤城街竹仔园社区、东城街江埗村、洲心街南埗村、横荷街车头村、源潭镇踵头村、龙塘镇沙溪村、石角镇沙坑村、飞来峡镇社岗村等8个村(社区),在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基本达标,但计划生育经常性服务管理工作比较薄弱,给予全区通报批评,列为区计生工作挂钩帮扶单位。
除上述单位外,其余村、社区(工区)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。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继续为促进全区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;受通报批评的单位要敢于正视存在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,真抓实干,切实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;其他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,积极进取,确保201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。
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5月9日